• 永利欢乐娱人城




  • 扫黑除恶 |市公安局公开征集以葛七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

                

    发布日期:2019-08-09     信息来源: 西安日报     浏览数:11742    分享到 :

    近期 ,西安市公安局侦办了以葛七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该组织涉嫌犯罪人员27人,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全面查清该组织所有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

    据介绍,经初查 ,该组织长期在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一带,从事寻衅滋事、妨害公务 、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盗窃 、职务侵占、故意毁坏财物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其主要犯罪嫌疑人名单如下:

    葛七宝 ,男 ,汉族,1966年4月13日出生,户籍地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21号付2号 ,现住址同户籍地 。

    李公平(在逃),男, 汉族,1959年6月8日出生 ,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23号  ,现住址同户籍地。

    王红伟 ,男,汉族 ,1976年11月20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元乐村68号付1号 ,现住址同户籍地。

    王永刚(曾用名:王刚) ,男 ,汉族 ,1975年7月6日出生  ,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105号付1号 ,现住址同户籍地。

    席玲(曾用名:席剑玲)(在逃),女,汉族,1965年9月10日出生,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21号付2号 ,现住址同户籍地。

    葛六虎  ,男 ,汉族,1959年1月5日出生 , 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21号付1号,现住址同户籍地。

    宋伶芝,女,汉族,1965年10月22日出生,户籍地 :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15号楼18号;现住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二巷警苑饭店家属院1号楼2单元2层西户 。

    王恒,男,汉族,1980年9月17日出生 ,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高铁寨39号付1号,现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白桦林居绿岛7号楼2单元1102室。

    彭滨,男,汉族,1980年8月11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15号付2号,现住址同户籍地。

    任龙龙(又名任龙、毛龙),男,汉族,1981年7月14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27号 ,现住址同户籍地 。

    宋永智(在逃),男 ,汉族,1972年9月2日出生 ,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南康村东区118号,现住址同户籍地。

    王晨,男,汉族 ,1980年10月5日出生,户籍地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31号付3号,现住址同户籍地。

    王军 ,男,汉族,1982年2月24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5号付3号,现住址同户籍地。

    魏玉飞,男,汉族,1988年11月12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磨街乡佛山村3组,现住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李村84号付1号。

    张军安,男 ,汉族 ,1958年11月9日出生,户籍地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84号付1号,现住址同户籍地。

    张挺进(曾用名 :张小勇) ,男,汉族,1968年8月22日出生 ,户籍地 :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下水腰村56号,现住址同户籍地。

    张永辉,男,汉族,1969年6月21日出生,户籍地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三组 ,现住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红旗社区15号楼3单元6层西户。

    赵坚,男 ,汉族,1986年7月6日出生,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杨家庄村85号 ,现住址同户籍地。

    赵智龙(曾用名赵斌) ,男,汉族,1973年3月31日生 ,户籍地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110号,现住址同户籍地。

    郑艳飞 ,男 ,汉族,1989年8月28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焦作市济源市下冶镇圪台村 ,现住址同户籍地。

    刘宁(曾用名刘晓),男,汉族,1980年3月24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1号付1号 ,现住址同户籍地。

    为彻底摧毁葛七宝涉黑犯罪组织,查清违法犯罪事实 ,切断其非法利益链条,依法严惩 ,根据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特点,重点征集以下线索:1.欺压残害群众的行为;2.侵吞集体财产行为;3.非法采矿行为 ;4.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5.敲诈勒索进驻企业行为;6.破坏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行为;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

    西安警方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受害人对以葛七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配合政法机关对其进行从严惩处 。对线索举报者信息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并对其人身予以保护,经核查属实对侦破案件、抓获嫌疑人起到重大作用的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同时 ,公安机关严正警告涉案在逃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包庇、窝藏、纵容犯罪嫌疑人 ,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毁匿证据 、妨碍证人作证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报复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举报电话:18165280885(韩警官)、18165280734(高警官)。


    返回
    上一篇:扫黑除恶 |这个村涉黑被“连锅端”!现金奖励征集犯罪线索中…… 上一篇:扫黑除恶 |陕西省扫黑除恶刑侦专家李小军——绝不放过一个恶人



  • XML地图